领馆认证办理从未如此简便;用心服务、专业;申请时间快;不断优化服务只为能够帮到您;下列领馆要求提供英文的“使用目的说明”:
巴基斯坦、黎巴嫩、印度、新加坡
下列领馆要求产地证、Invoice必须一起认证:
卡塔尔、黎巴嫩、约旦、叙利亚、阿联酋、利比亚
下列领馆要求认证产地证需提供Invoice复印件作为参考:
伊朗、秘鲁、利比亚
下列领馆要求商业单据需做成商业证明书再送交领馆认证:
阿尔及利亚、南非、尼日利亚、意大利
下列领馆要求另需填写特殊表格格式:
埃塞俄比亚
科威特(白色产地证英文部分公司填写,阿文部分由领馆翻译,收20元翻译费)
意大利
下列领馆要求提供复印件:
阿尔巴尼亚、阿尔及利亚、阿富汗、阿联酋(Invoice1份)、埃及、埃塞俄比亚、安哥拉、巴基斯坦(2份)、玻利维亚、古巴、刚果(2份)、哈萨克斯坦、、黎巴嫩、利比亚(2份)、卢旺达、也门、越南、伊朗、约旦、印度尼西亚、印度 。
认证流程
第一步
部分文件先经过中国国际商会和各地公证处的审核认证,商会和公证处审核商业资料上的印章或者签字,审核后并由国际商会和公证处出具证明书(样本见本站内)或者公证/书(样本见本站内),并且证明书上有公证员的签字及国际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。
第2步
将带有国际商会或者公证处公证员签字的文件,送至外交部认证司,由领馆司认证对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及签字进行认证,在认证的文件上由外交部认证司授权人签字(备注:如果文件不需要送至领馆认证的话,到此步骤就认证结束的话,称为外交部单认证,部分国家部分文件办-理外交部单认证即可使用)
第3步
文件由外交部认证司认证出后,送去各国领馆或者领馆认证,由各国领馆认证外交部认证司的印章及签字。(到此为之称为领馆双认证)
第4步领馆认证结束后,再按上列顺序逆向转递。至认证客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