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品详情:
矿用自动喷粉抑爆装置通过对燃烧或爆炸信息的探测,自动喷出干粉灭火剂将燃烧或爆炸传播过程中的火焰扑灭,抑制燃烧或爆炸火焰传播的装置。
瓦斯管道输送自动喷粉抑爆装置产品组成
瓦斯管道输送自动喷粉抑爆装置主要由火焰传感器、控制器和抑爆器组成。
瓦斯管道输送自动喷粉抑爆装置使用条件
( 4)可在含有I类爆炸危险环境中使用。
f)显示功能:有电源指示、电源欠压显示、抑爆器通断检测、传感器输出信号检测、控制器触发等显示功能;
g)控制功能:信号输入端≤1.5 mA时,信号输出端电压≤0.5VDC;信号输入端≥4.0 mA时,信号输出端在15ms内电压上升为≥15VDC;
h)监控联网功能:提供RS485通讯接口,供监控系统使用。
4.3.2 GHZ5矿用本安型火焰传感器
4.3.3ZYBG-9Y型矿用管道抑爆器
5.结构特征及工作原理
5.1结构特征
抑爆装置连接图如图2所示,自动抑爆装置的配置容量为:GHZ5矿用本安型火焰传感器1个;KXYB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抑爆装置控制箱1个;ZYBG型矿用管道抑爆器1个。
5.2工作原理
当火焰传感器接收到火源或爆炸火焰信号后,5ms内输出5mA电流的触发信号,控制箱接收触发信号后发出18V控制信号控制抑爆器,抑爆器迅速将灭火剂喷射到火焰阵面上,扑灭火源或爆炸火焰,从而达到防止发生爆炸或阻止爆炸传播的目的。
6.外形尺寸与重量
6.1 GHZ5矿用本安型火焰传感器:
外形尺寸:Φ90 mm×125mm
重量:≤2.0kg
6.2 ZYBG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抑爆装置控制箱:
6.3 ZYBG型矿用管道抑爆器:
7.安装、调试
抑爆装置在瓦斯(或易燃易爆气体)管道输送系统中使用时,抑爆器和火焰传感器的安装方式如图2所示。抑爆器和火焰传感器均与管道(轴向)垂直安装,用三通加法兰连接,安装处必须密封严密,不漏气。
4.2.1 使用方法
1)抑爆装置在安装使用前,根据用户的实际情况,电源输入选择660VAC、380VAC、220VAC、127VAC中的一种。
2)将抑爆装置安装到瓦斯输送管道中,应先将抑爆器的气体发生器装入储粉容器中,再装入灭火剂,封好密封膜,并检查设备的完好性。
3)抑爆器和传感器应安装牢固、稳定。
4)通电后,使用控制器的自检按键进行抑爆器的通断连接检测(按下自检按键,如果自检灯亮则连接正常,否则,有连接故障)。
5)火焰传感器、抑爆器与控制箱之间的传输距离为200m,其性能应满足4.3的要求。(采用煤矿用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通信电缆,规格型号:MHYV1×4×7/0.28,分布电阻≤12.8Ω/km,分布电容≤0.06μF/km,分布电感≤0.8mH/km)。
8.使用、保养、维修及注意事项
1)不得随意改变本安电路和与本安电路有关的元器件的电气参数、规格和型号;未经防爆联检,不得和其它电气设备连接。
2)与抑爆装置相关的电气设备,必须符合本说明书的要求。
3)用户必须按本说明书要求连接相关设备。
4)检修时,不得改动抑爆装置原电路参数及条件,不得改动电气元件的规格和型号。
5)应定期检查抑爆装置各种线缆的连接是否正常,如发现有插头松脱、线缆损坏现象,应及时处理或更换。
6)应定期清洗火焰传感器感应窗口,保持清洁,以保证抑爆装置正常运行。
7)传感器的正常使用寿命不超过365天,应定期更换传感器。
8)抑爆器内的干粉灭火剂的使用寿命不超过365天,应定期更换干粉灭火剂。如使用环境湿度大,应经常检查抑爆器粉剂的干燥度,当发现粉剂有潮湿结块现象时,立即更换。
9) 抑爆器产气剂的有效期为1年,应定期更换。
10)紫外火焰传感器不得在电焊、日光、闪电等较强紫外线环境中使用。
11)应定期对稳压电源进行检查维护,并保证隔爆面完好无损。
12)严禁带电检修、搬移抑爆装置
9.运输、贮存
装置的运输方式不限,但运输中须防止雨淋,防止与腐蚀品混装。
装置应贮存于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,温度在+2℃~40℃,相对湿度不大于80%的仓库内,空气中不应含有酸、碱等腐蚀性气体。存放期超过三年以上的产品出厂或使用前应逐台检查,更换锈蚀的元器件并重新进行出厂检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