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车吊安全操作规程
1.随车吊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,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,取得机动车及起重机械作业特种作业证,方可驾驶及操作随车吊。严禁酒后或身体有不适应症时驾驶或操作随车吊。严禁无证人员动用随车吊。
2.随车吊司机应按厂家的规定,及时对起重机进行维护和保养,定期检验,保证车辆始终处于完好状态。
3.必须按起重特性表所规定起重量及作业半径进行操作,严禁超负荷作业。
4.随车吊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,应与沟渠、基坑保持安全距离。
5.行驶前,必须收回臂杆,吊钩及支腿。行驶时保持中速,避免紧急制动。通过铁路道口和不平道路时,必须减速慢行。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,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。随车吊冬季行走时,路面应做好防滑措施。
6.作业前应将随车吊支腿全部伸出,对于松软或承压能力不够的地面,撑脚下必须垫枕木。调整支腿使机体达到水平要求。
7.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荷载时进行,将已经伸出的臂杆缩回,作业中严禁板动支腿操纵阀。
8.随车吊在进行起吊工作前,必须检查起重机各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并符合安全规定,随车吊起动后应空载运转,检查各操作装置、制动器、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等各部件工作是否正常和灵敏可靠。严禁机件带病运行。作业前应注意在起重机回转范围内有无障碍物。
9.当场地比较松软时,必须进行试吊(吊重离地高不大于30CM),,检查起重机各支腿有无松动或下陷,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起吊。
10.在起吊较重物件时,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CM左右,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,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起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