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例】
我是一名汽车修理工,早年离职自办汽车修理部,后因种种原因而停办,并回到原单位上班,因为中间离职,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只有13年,没有达到法定的15年。现在我到了退休年龄,有关部门说不能享受养老金待遇,要我把个人账户中的金额退给我。
我想补缴2年的养老保险费,以便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,可以吗?
【解答】
国务院1997年发布的《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》第五条规定: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,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;个人缴费累计年限不满15年的,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,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给本人。但是,现在已经有了新的规定。2011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《社会保险法》第十六条规定: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,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,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,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,可以缴费至满15年,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;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,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。据此,你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,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准许。当然,也有些地方规定可以一次性补缴,从缴清养老保险费的次月起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。
我司简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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骏伯人力集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、人才租赁(劳务派遣)、业务外包、社保及公积金代缴、员工补充福利计划及高级猎头等核心产品。截止到目前,骏伯已为数千家大、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,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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