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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广州社保工伤,代缴广州五险公司,交代买广州社保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8-09-21 15:52:30   发布人:wmxhr0219   浏览次数:72
核心提示:代理广州社保工伤,代缴广州五险公司,交代买广州社保抢救超48小时不算工伤,要救命还是要赔偿,是个伪命题即便因超过了法定的抢救时限不能“视同工伤”,也并不

代理广州社保工伤,代缴广州五险公司,交代买广州社保

抢救超48小时不算工伤,要救命还是要赔偿,是个伪命题

即便因超过了法定的抢救时限不能“视同工伤”,也并不表示逝者家属无法得到救济。这一事件引发广泛讨论的背后,隐藏的其实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无缝衔接问题。

近日,一则“女子工作中晕倒后离世,抢救超48小时不算工伤”的消息,引发广泛关注。事件发生在广州,该市一女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晕倒,被送往yi院紧急抢救,后宣告不治。根据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》,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。因该女工抢救时间超过了48小时,故广州市社保局未认定这名女工为工伤,家属诉至fa院后,亦遭败诉。

如果是工作时间、工作岗位因工作原因致病,根本不用讨论抢救多长时间,亦即专家所言“因工受伤,多久都得赔偿”。

当然,为什么是“48小时”,而不是“72小时”或更长的时间,这的确可以追问。但就算法律法规调整为“在480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”,实践中也可能遇到有突发疾病的职工因抢救481小时而未被视同为工伤的情况。从来没有绝dui的公正,视同工伤的认定标准也总要选择一个相对合理的时间点。这个时间点只能由参与立法的各利益主体通过深入博弈来确定。

广州事件中,这名女工的家属向fa院起su的理由中曾谈及,“法律一定不会鼓励原告采用利己的方式,尽早让妻子在48小时内死亡以获得工伤赔偿,原告相信也没有任何一部法律会让原告去作这样的选择”。的确如此,生命面前,何须问“要命还是要赔偿”?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本就不应成为一道选择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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